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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禁限寄物品 >> 邮政法 邮政法实施细则  集邮市场管理办法  江苏邮政条例  

下列物品属于禁限寄物品:
1.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,
如雷管、火药、爆竹、汽油、生发水、柴、生漆、农药、稀土粉、同位素及容器、 鸦片(包括罂粟果、花、苞)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强烈的酸性和碱性物品等.
2.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,如军火、警具、金银等.
3.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,如尸具(包括骨灰)、动物器官、未经硝制的兽皮等.
4.容易腐烂的物品,如:鲜鱼、鲜蛋、鲜水果、鲜蔬菜等.
5.反动报刊、书籍、宣传品和淫秽物品.
6.各种活的动物.
7.各种货币.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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